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及吉林省司法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大隊2025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5年,我大隊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吉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年共開展消防監督檢查526家次,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3起,臨時查封2起,責令“三停”0家,罰款累計11.29萬元,處理舉報投訴案件9起,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項目9個,開展火災事故調查21起。所有執法行為均做到流程規范、記錄完整、公開透明,發生1起行政復議案件。
二、主要工作成效
1. 執法規范化建設持續深化。
嚴格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對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活動,全面使用執法記錄儀同步記錄,并將執法文書、證據材料等統一歸檔,形成完整執法卷宗。重大執法決定均通過法制審核,確保每一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
2. 重點領域執法效能顯著提升。
聚焦養老院、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等火災高風險領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及服務指導,全力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依法嚴肅查處,有力震懾了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3. 執法公示與社會監督全面落實。
通過市政府網站、大隊公示欄等渠道,主動公示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執法流程及監督檢查計劃和檢查結果等信息。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執法公信力不斷增強。
4. 廉政監督與執法回訪深度融合。
將廉政監督與執法回訪深度融合,構建“執法前有提醒、執法中有監督、執法后有回訪”的全鏈條監督機制,確保執法權力規范運行,切實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樹立消防執法隊伍廉潔公正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是部分執法人員對新修訂消防法規的理解和運用能力仍需加強;二是執法信息化深度應用有待提升,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尚不健全;三是面向社會的執法普法宣傳覆蓋面還不夠廣泛,部分單位和群眾對消防執法的認知度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 強化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執法業務培訓和案例研討,定期考核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實操技能,打造專業化執法隊伍。
2. 深化執法公開:優化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拓展公開渠道,提升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便捷性,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3. 推進源頭治理:結合執法工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指導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減少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
蛟河市消防救援大隊
2026年2月6日
初審:李強 復審:楊軼 終審:邵興炬